《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的前前后后
 

  
  
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1956年到1957年之交,在我国部分城市和乡村,发生了少数人闹事的事件。
  首先在农村,不少地方发生了农民闹社事件。
  1956年11月,河北省反映:合作化以后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秦皇岛市郊范家店村,因区乡干部不民主,酿成群众性(60多人)到市农林局请愿的事件。
  12月,广东省反映:近几个月来,各地不断发生合作化社员闹退社的事情。据不完全统计,退社户数已达7万多户,占入社总农户的1%。已垮掉102个社。正在闹退社的还有127000余户,约占入社总农户的2%。在个别地区社员退社曾发展为群众性的风潮,出现了抢割稻谷,抢分粮食,拉回耕牛,强种原来自己的耕地的混乱局面,并不时发生围攻,殴打区、乡、社干部的事件。
  1957年3月,河南省反映:去冬以来,在临汝、永城、夏邑、新乡等13个县发生了社员闹社、退社和闹粮事件,殴打干部66人,拉走牲畜4966头,抢分社内粮食125000斤,种子24000斤,饲料25000斤。
  5月,江苏省反映:今春以来,全省各地发生了闹退社、闹分社、闹粮食、闹救济、闹干部作风,以及乡与乡、社与社、农民与渔民之间争耕地,争水面,争肥源的事件。泰县社员闹退社事件在几个乡范围成片发生,有2000多人到县里请愿。
  6月,浙江省反映:去冬今春以来,仙游县33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发生了闹退社、闹分社和殴打干部,哄闹政府的事件。全县302个合作社中,完全垮台的116,部分垮台的为55个,入社农户由农户的91%下降为19%,被打干部 107人,社干部家被搜查者403户。在宁波地区,已退社的约占入社农户的5%,想退社的达到20%。全省共发生请愿、殴打、哄闹事件1100起。
  上述情况,在辽宁、安徽、江西、四川、湖北、陕西等省农村也有发生。
  在农村,农民与国家之间因基建占地,矿山占地,国营农场占地,国营渔场占湖等原因,也出现了种种矛盾和纠纷。
  其次在城市,工厂的工人罢工、请愿的事件也屡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
  全国总工会反映:1956年一年中不完全统计,工人罢工事件29起,请愿事件57起,共86起。其中,第一季度为 6起,第二季度为19起,第三季度为20起,第四季度为41起。罢工请愿的人数,每一起一般为十多人至数十人,多者一、二百人,甚至上千人。
  天津市反映:1956年10月到1957年6月的8个月中,发生工人闹事 110起,直接间接参加闹事的人有3683人。
  广东省反映:1956年全省发生工人罢工闹事事件136起。
  在一部分学校,也发生了学生罢课请愿事件。
  据团中央1957年 3月统计:1956年10月以来,在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发生学生罢课请愿事件30起,参加和波及的人数约 1万人左右。地质部石家庄干部学校学生因学习和工作问题闹事,强行登车到京请愿,延误进京列车 7小时。兰州林校学生因寒假回家问题闹事,罢课4天,殴打民警和省委干部。
  1956年以来,在山东、辽宁、江西、陕西、甘肃、福建、浙江等地,还发生了复员军人请愿闹事事件。
  1956年到1957年各种闹事事件的频繁发生,绝非一时的偶然,它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首先,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和革命时期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的结束,以及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经济文化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状况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包括领导和群众之间的矛盾,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矛盾,这部分人与那部分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和突出出来,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急促完成,遗留和积累下不少社会问题,加剧了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如农业合作化后期要求过急,工作粗糙,把许多不愿入社的农民拉入社内;由于经营管理工作跟不上,引起相当一部分社减产减收;有的社由于规模过大,穷村沾了富村的光,穷队揩了富队的油;有的地方在社员入社时对牲畜、农具折价过低,到期又不能偿还;由于合作社集中统一过多,对社员个人利益和自由照顾不多,有的社不许社员搞副业,限制社员串亲戚和赶集;有的社长期不公布帐目,干部多吃多占,贪污盗窃,打骂社员。这些问题的存在,自然引起社员的不满,在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就以极端的形式--闹事的形式表现出来。再次,1956年经济建设贪多贪大,超过了实际所能承受的限度,反映在人民内部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如1956年招生招工过多,基建规模和各方面的建设压缩以后,新招收的学生、工人的学习和工作无法安排。有的招生招工前许愿过多,进校进厂后不能兑现,也引起学生、工人的不满。对上述问题,有的领导不能予以认真妥善的解决,或漠不关心,麻痹大意,拖延敷衍,或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加以压制,从而激化了矛盾。
  第四,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在干部中滋长了盲目乐观的情绪,认为从此天下太平了,对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并可能激化的状况缺乏足够认识和警惕。另外在干部中还滋长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不良倾向。有的干部以为合作化后的农民成为集体化农民,一切事情都可以用行政命令的方法解决,社员稍有违背,就被扣上"落后"、"反党"、"破坏合作社"的帽子,受到扣工分、不许出工、不发给救济款和购粮证等处罚,甚至捆绑吊打。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倾向自然引起群众的不满。一些群众说,有了问题不闹不能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第五,确有少数不良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风点火,制造事端,以达到个人目的,也是某些闹事事件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除以上闹事事件外,1956年1月知识分子工作会议和5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出以后,知识分子的思想异常活跃,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特别是对知识分子的政策也提出许多批评,党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也显然有较多表露。
  总之,1956年到1957年之交,我国社会处在一个急剧变动的时期,敌我矛盾下降,人民内部矛盾上升,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主题。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主题,这不仅是一个新问题,而且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大问题。对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得及时,处理得好,可以增强人民的团结,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处理得不及时,不好,人民内部矛盾就会激化,小事变成大事,用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酿成乱子。这不但不利于发挥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而且会危及社会的安定和建设事业的发展。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提出
  1956年各地闹事事件的出现,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波兰、匈牙利事件的发生,更提高了他的警觉。
  毛泽东是一向注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是非矛盾的。早在延安时期,他就提出要正确划分延安和西安的界限,坚持用团结、批评和团结的方法处理党内和革命队伍内的各种是非和矛盾,从而达到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大团结。1956年,随着社会矛盾的变化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毛泽东更加注意对人民内部矛盾的研究。
  1956年 4月,他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有六个方面的关系,即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是非关系,都是讲人民内部矛盾的。他指出,正确处理这些关系的目的,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1956年斯大林问题被揭露后,在他主持下经过政治局多次讨论写成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文章指出,那种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不会再有矛盾存在的认识,是一种天真烂漫的想法。文章认为,只要还存在主观和客观的矛盾,还存在着先进和落后的矛盾,还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那末,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和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必然存在,并且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人们之间也还将有斗争,不过斗争的性质和形式不同于阶级社会罢了。文章还指出,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一定要反对主观主义、反对教条主义,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防止思想僵化,要用唯物辩证法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指导自己的工作。
  在11月召开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到了国内少数人闹事的问题。他说:"无非是矛盾。世界充满着矛盾。""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
  他提出"人民内部的事情,党的事情,都要用整风的方法,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用武力来解决"。12月 4日,他在给黄炎培的信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他说"社会总是充满着矛盾。即使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是如此。不过矛盾的性质和阶级社会有所不同罢了。既有矛盾就要揭露和解决。有两种揭露和解决的方法:一种是对敌(这指的是特务破坏分子)我之间的,一种是人民内部的(包括党派内部的,党派与党派之间的)。前者是用镇压的方法,后者是用说服的方法,即批评的方法"。他还提出,"我们国家内部的阶级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人民内部的问题仍将层出不穷,解决的方法,就是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这样一种方法"。在这月29日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根据毛泽东的上述思想,也论及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所存在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以及对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不同处理方法。
  在1957年 1月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上,毛泽东在仔细分析了党内和社会上的思想动态后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对立统一的,有人民内部的对立统一,有敌我之间的对立统一。在我们国家里还有少数人闹事,基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上仍然有各种对立的方面--正面和反面,仍然有对立的阶级,对立的人们,对立的意见"。
  "在我们党内,也有各种对立的意见"。"所以,社会上少数人闹事,年年都会有。"
  对此要"有精神准备,才不致于被动"。他还指出:"发生少数人闹事,有些是由于领导上存在着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在政治的或经济的政策上犯了错误。还有一些不是政策不对头,而是工作方法不对,太生硬了"。他向与会同志提出,"怎样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
  从以上简要回顾可以看出,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毛泽东在1956年和1957年之交关注和思考的重点。经过反复酝酿和认真研究,毛泽东在1957年2月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篇讲话。讲话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并在总结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经验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包括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以及党有关处理上述各种矛盾的方法和政策作了全面深刻的说明。毛泽东的讲话风趣生动,哲理深邃,鞭辟入理,引人入胜。在中国社会矛盾发生急骤变化,处于多事之秋,毛泽东的讲话犹如一声春雷动地,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顺应中国社会矛盾的变化,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毛泽东有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提出,是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阶段开始后,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一个重要收获,是毛泽东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实践及其曲折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在党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一开始,在党内相当多的人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表示不理解。有的说,现在"是天太平","一切顺利","并不存在什么人民内部矛盾"。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有的说"人民和领导之间的矛盾,官僚主义者有责任,人民群众也有责任"。有的担心发扬民主,克服官僚主义,可能会产生无政府主义,否定一切。有的怕坏人钻空子,怕放出来错误的东西难以收场,"从此天下多事",工作不好做了。有的还怀疑中央是否右了,提出还要不要专政,专谁的政。不少干部感到措手不及,顾虑多端,举步不前。有的甚至表示,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摘掉"乌纱帽"和群众一起闹事。山西省委当时将干部对待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认识作了如下概括,即对讲话认识比较全面的人占少数,公开表示怀疑和反对的人也有,是个别的,多数人表示拥护,但对若干原则问题抱有怀疑和抵触情绪。
  与党内干部的反映相反,非党人士、知识分子对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反映热烈,情绪高涨,兴致勃勃。他们中有的人说,听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是学了一课生动的辩证法,懂得了划分敌我界限和是非界限的标准,懂得了人民内部矛盾和解决矛盾的原则。有的说,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是共产党眼光远,气魄大,有信心的表现。有的说,现在国家政治生活的贤明正直,是我国有史以来从未有的。当然,也有一些人听了讲话或传达以后,仍然心怀疑虑,谨言慎行,抱着等等看的态度。
  尽管人们对毛泽东有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持有各种不同的心情,但毛泽东的讲话无疑为中国的政治生活带来一股强劲的春风,引起了万物萌动和人们的思考。
  为了提高全党和全国人民、首先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认识,并学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人民日报》在1957年 4月陆续发表了《怎样对待人民内部矛盾》、《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全党必须认真学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等社论。中共中央在3、4月间,也陆续发出了《关于处理罢工、罢课问题的指示》、《关于检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执行情况的指示》、《关于即将发出整风、党政主要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和请各地分析研究党和人民群众各项具体矛盾的通知》。上述社论和通知,详细地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形势和党所面临的任务,以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有关方针政策。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有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并切实加以贯彻。中央还要求各地党委,就党与(一)工人,(二)农民,(三)学生,(四)解放军战士,(五)知识分子,(六)民主党派,(七)少数民族等7个方面之间所存在的各项具体矛盾,分别召开会议,加以分析研究,使自己心中有数,由盲目到自觉,以便有根据地说服干部和群众。中央还要求干部,主要是县以上党政军主要干部,凡能从事劳动的,每年抽出一部分时间下田,下工厂,下矿山,下工地,或者到其它场所和工人农民一道,从事可能胜任的一小部分劳动,和群众打成一片,倾听群众意见,了解实际情况,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老爷作风。中央还在4月9日关于检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执行情况的指示中提出以下几方面问题,要求各级党委认真检查,并在15日向中央写出报告。所列问题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党内外赞成或反对的意见,你们的意见,你们对整个形势的估计,地县两级态度如何;你们委员会和书记处或党组是否深刻地多次地讨论了这个问题,第一书记和中央一级党员部长或副部长(指党外人士当部长的那些部)是否自己将这个极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起来了,还是依然委托二、三把手去管,自己仍和过去那样不大动脑筋;第一书记和各书记、各党员部长或副部长将报纸刊物和学校管起来没有,看过报纸刊物上有关这类问题的文章没有;党和党外人士(主要是知识界)间的不正常的紧张气氛是否有了一些缓和;你们对人民闹事采取什么态度,党内某些人存在的国民党作风(即把人民当敌人,采取打击压迫的方法,所谓人民民主,所谓群众路线,所谓和群众打成一片,所谓关心群众疾苦,对于这些人说来,只是骗人的空话,即是说党内有一部分人存在着反动的反人民的思想作风)是否开始有所变化;你们向学校学生和工厂工人做过讲演没有,做过几次,效果如何。
  在1957年初,党中央和毛泽东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十分重视和抓得很紧、很紧的。在中央的指示和督促下,各省和中央有关部门,都召开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会议,认真学习毛泽东有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和中央有关精,并对本地区、本部门人民内部矛盾的状况,干部的思想状况,以及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情况作了认真的检查,并向中央写了报告。
  经过认真准备,在各项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主要是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认识有了提高,干部作风有所转变,中共中央于1957年 4月27日发出了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
  中央指出,此次整风运动的主题,就是要检查克服那些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检查克服不从团结六亿人民,不从团结各民族各党派出发的宗派主义,检查克服不从实际出发的主观主义,学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便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这次整风运动,实际上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一次深入学习和实践。
  党的整风运动受到了全国人民的欢迎。他们积极揭露矛盾,帮助党整风。党也欢迎人民群众的批评,检查自己的缺点,全国初步出现了一个政治上生动活泼的局面。
  然而,整风运动开始不久,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遇到了曲折。这就是极少数右派乘整风之机向党和社会主义发动了进攻,党对当时的形势作了过于严重的估计,终止了整风运动,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反右派运动。党和国家陷入了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的阶级斗争的惊涛骇浪之中。6 月15日,正式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时,虽然保留了讲话的原有精神和主要内容,但也加进去了一些和整个讲话很不协调的论断,对国内形势,特别是对阶级斗争的形势,对思想战线上的主要危险,对知识分子的估计都有所变化。随着反右派斗争的不断扩大,背离实际的"左"的思想愈来愈严重。到10月八届三中全会,就否定了八大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中有关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以及对知识分子属性的判断和对双百方针的解释。虽然以后毛泽东在一些文章和讲话中也提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并期望在中国出现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那样一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但是,在阶级斗争压倒一切的情况下,这个局面已经难以形成了。这不能不是背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所造成的一个苦果。
  历史留下的思考
  1956年和1957年之交,适应形势的变化,实现从革命到建设的转变,从习惯于对敌斗争到必须学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转变,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长期从事革命战争,在激烈和残酷的阶级斗争中走过来的党,确实是不容易的,是一个艰难的转变。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发展史上没有提出过的一个问题。斯大林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矛盾,更不承认人民内部存在着矛盾。他认为,团结一致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一旦人民内部出现矛盾,包括党内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斯大林不能从内部找原因,而是简单地把它归结为来自外面的帝国主义的操纵和破坏。结果,把许多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处理,冤枉了许多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和善良的公民,给苏联社会主义建设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我们党在历史上是注意区分敌友界限,注意正确处理党内和革命队伍内部的各种是非关系,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毛泽东曾指出:1942年,我们曾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具体化为一个公式,叫做"团结--批评--团结"。经过几年之后,到1945年召开七大的时候,果然达到了全党团结的目的,因此就取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但是由于在当时,敌我之间的斗争异常激烈,对敌斗争的声音压倒了人民内部的矛盾,因此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无论从客观上或从主观上讲,在当时都不可能做为一个专门性的问题提出。1956年,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过,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人民内部矛盾就显露和突出出来,成为引人注意和急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敏锐地抓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大声疾呼,唤起全党注意,并努力研究如何正确解决它,这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但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篇大文章不是一次可以作好的。
  革命时期形成的老认识,老经验,老方法,在人们的头脑中也不会一下子消失,它还会在一些关键的时刻起关键性的作用。1957年因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立即转移了自己的视线,对阶级斗争形势作出了不切实际的估计,又回到阶级斗争的老路上,在急风暴雨式阶级斗争已经过去的情况下,又人为地制造了一场建国后少有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从此,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曲折颠簸的极其困难的时期。历史的教训是不能忘记的。
  今天,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社会秩序安定,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形势极其鼓舞人心。但是也要冷静地看到,由于在改革中利益的多元化,以及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由于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和人与人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由于新旧体制转换中带来的震动和磨擦,还由于近几年来干部中官僚主义,特别是腐败现象的滋长,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的存在,都在领导与群众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这部分人与那部分人之间,以至地区与地区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出现和存在着一些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有的矛盾,如在农村农民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就比较突出。因此,在今天,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各种矛盾,仍然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能否处理好,它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的进退兴衰。
  江泽民在十四届二中全会和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期间在上海小组发言中,都提出了在新形势下要十分注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他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内部,特别是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比起过去来,要错综复杂多了。历史经验证明,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得及时,处理得好,可以增强人民的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事业发展;处理得不及时,处理得不好,使矛盾激化,小事变成大事,甚至酿成乱子,那样损失就大了。他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这个问题,要深入群众中,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的矛盾。
  1957年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还告诉我们,完善的社会制度和强有力的法律制约,对于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面广和内容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但是,归根结底,它是一个利益分配问题。在发展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今天,人民内部的利益问题更加突出。许多矛盾的解决,不是单纯依靠说服教育和讲道理可以解决的,也不是单纯依靠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可以奏效的,更不能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来解决。根本的办法在于完善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健全社会法制,把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制度化和纳入法律的轨道。这样才能保证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得到调解,一旦出现问题在解决时,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可以避免随意性,达到社会的长治久安,人民之间的和谐团结。当然,强调制度、法律,并不否定必要的思想教育,以及干部作风的转变,但归根结底制度、法律的作用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