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运动
 

  
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中国农村自土地改革之后的又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几亿中国农民开拓社会主义新生活的伟大尝试。其间,既有创造性的成功,又有始料末及的失误。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由来

  中国农民有着较长时间的互助合作的实践经验。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转入农村,实行土地革命和农村武装割据时,在革命根据地就建立了"劳动互助组"、"耕田队"、"犁牛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生产和消费的互助组织。这些组织是在共产党掌握一个地区的政权之后,随着土地革命斗争的深入和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打击,在民间固有的亲族之间临时性伴工、换工、互助的习惯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这种劳动组织形式是根据农民的意愿和固有习惯,因此很受群众欢迎。毛泽东对此也曾给予了热情的支持和赞赏,并指出它们在现阶段,只能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在自愿原则下",以"调剂劳动力"为主要任务。到抗日战争时期,随着革命形势的转变,劳动互助组织又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思想理论又有了新的认识,毛泽东就曾指出:

  在经济政策方面,"国营经济和合作经济是应该发展的,但目前的农村根据地内主要的经济成份还不是国营而是私营的,而是让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得着发展的机会,用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与半封建制度,这是目前中国的最革命的政策,反对和阻碍这个政策的实行,无疑义地是错误的。"毛泽东还认真综合分析了过去江西农村干部群众的经验和当时陕甘宁边区农村干部群众的经验,条理化地明确了发展合作经济的思想。

  他强调说:"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基础,而使农民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在性质上,根据我们的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因而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劳动互助组织。1943年,在河北省饶阳县建立起的闻名全国的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个突出的范例。解放战争时期,互助合作组织已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但是,中国这个农业大国小农经济力量非常薄弱,又是小商品经济,它们的生产受到市场流通和交换的制约,这就决定了个体农民的经济地位极不稳定,多数人贫困破产,少数人发财致富,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新中国土改后的农村,很快出现的买卖土地、雇佣剥削、放高利贷等现象,也正是小农经济的必然趋势。再加上农村中资本主义势力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地主富农仍然占有大部分土地,雇佣工人相对较多。

  据浙江省嘉兴县高照乡的调查,全乡有雇农 144户,占总户数的21.79%,出现了长工、月工、短工、牧童等。此外还有外籍雇工 114人,牧童35人。当然,有些人乘人之危进行放高利贷剥削也加剧了农村中的两级分化。据1954年的调查,龙游下范二村,90户农民经济条件下降的有29户,34户中农下降的有11户,6户富农上升的有5户,全村真正困难的有32户,占总户数的20.9%。其中典卖土地的 16户,共典卖土地21.5亩,典卖房屋、农家具的28户,共典卖房屋13间,卖农家具 506件,送卖子女的两户。这些情况表明,两极分化的现象在土改便开始发生了。要使农业有较快地发展,又要防止两极分化,不让刚刚翻身的农民重新陷入受剥削的贫困境地,只能走使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农业合作化道路。

  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全面恢复和展开,党中央敏锐地觉察到,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生产之间存在着日趋紧张的矛盾。一方面,实现工业化要求提供越来越多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而且"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同时工业品市场的形成又有赖于农业内部积累的增加;另一方面,虽然在土地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以后,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开始回升,但我国农业滞后的局面并没有从根本上改观。这种状况突出地表现为: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积极的办法只能是迅速发展农业生产,而发展生产,解决粮食及国计民生的大计问题,唯一的出路是:"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因此,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全过程中一再强调,"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如果不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速度相适应,则社会主义工业不可能孤立地完成,势必遇到极大的困难。"

  除经济原因外,促使党中央认为需要大力发展合作化的还有社会政治方面的考虑。

  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在广大农村中还存在着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广泛的个体农民所有制。党中央对农村中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和资本主义自发倾向极为关注,毛泽东曾尖锐地指出:"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

  ......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毛泽东还告诫说:"现在农民卖地,这不好。法律不禁止,但我们要做工作,阻止农民卖地。办法就是合作社。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社,要大合作社才行。大合作社也可使得农民不必出租土地了,一、二百户的大合作社带几户鳏寡孤独,问题就解决了"。

  在围绕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展开的争论中,党中央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已逐步深化,并从巩固和建立新的工农联盟和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战略角度进一步论证了迅速实现合作化的必要性。同时还认识到,民主革命时期工农联盟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分给农民的革命已经过去。而最近几年中,农村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许多农民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状态。这种情况如果发展下去,农村中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比一天严重。那样,不仅贫困的农民不满意,就是富裕的农民也会因为我们不允许他们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不相信我们,这样一来工农联盟就很难巩固了。要巩固已有的工农联盟并使其获得新的更加坚实的基础,就需要实行合作化,逐步消灭农村中的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整个社会立足于公有制的基础之上。另外,"只有在农业彻底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工人阶级同农民的联盟在新的基础上,就是在社会主义基础上,逐步地巩固起来,才能够彻底地割断城市资产阶级和农民的联系,才能够彻底地把资产阶级孤立起来,才便于我们彻底地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我们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是要在农村这个最广阔的土地上根绝资本主义的来源"。

  因此说,在50年代,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系统工程启动的中心环节。农业合作化运动在总体上也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实际需要。

决策的制订与实施

  通过合作化引导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方针。制订这个方针乃至作出这方面的决策,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已初步确立,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曾明确确定了对占国民经济总产值 90%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必须谨慎地、逐步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方向发展的方针。在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中,针对个体的农业经济实行改造的问题,不仅就其性质再次明确肯定了"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而且也同时指出"中国人民的文化落后和没有合作社传统,使得我们的合作社运动的推广和发展大感困难,但是可以组织、必须组织、必须推广和发展"。

  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并于12月15日颁布执行。决议草案指出,土改后的农民中存在着发展个体经济和实行互助合作的两种积极性。中央应特别注意发挥农民的这两个积极性,一方面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在农民中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提出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与可能的条件而稳步前进的方针,明确了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初级社是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继续前进的重要环节,是走向社会主义农业的过渡形式,规定了在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中,必须贯彻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因为,"农民的这些生产积极性,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和促进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因素之一。"决议草案还规定了农民互助合作的三种主要形式,这就是:简单的临时性的劳动互助,常年的互助组和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2年底,全国农业互助组发展到800万个,参加农户4536万户;农业生产合作社试办了3600余个,组织起来的农户占全国农户的40%。

  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正式通过并于26日公布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提出了指导农村工作必须掌握的理论认识、政策原则和工作方法。指出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既要反对消极态度,又要反对急躁态度。6 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又继续强调说:"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工作中的中心。"按照党中央的部署,1952年底1953年初,农业合作化运动基本上是健康发展的,但也在部分地区发生了程度不等的急躁冒进偏向,表现于贪多求大,违反自愿原则,强迫农民入社,盲目追求高级形式等。中共中央及时发现了这些问题,指示各地切实纠正正在滋长的急躁冒进倾向。中央在下发的文件中强调,在合作化运动中要保护个体农民的利益,领导农业生产要从小农经济现状出发,生产关系的改变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否则生产会受到损失。1953年 4月23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受中央委托,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部长邓子恢传达了毛泽东提出的要在10年至15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内,在全国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在邓子恢的主持下,中央农村工作部代中央起草了《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代《人民日报》起草了社论《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随后,中央把这两个文件连同1953年 2月15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汇编成册,题为《当前农村工作指南》,印发全国。邓子恢在会议的总结报告中还讲了两个问题,一是过渡时期农村工作的中心环节。要发展农业生产,就必须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资料的困难,如牲畜、农具、肥料、种子等等,减少水灾、旱灾、虫灾等,以逐步改进生产技术,但是,国家的帮助是有限的,要全部解决农民生产中的困难,只有领导农民组织起来,彼此之间互助合作。可见,领导农民组织起来就是过渡时期农村工作的中心环节。二是目前农村中某些紧张情况及安定团结的方针。这主要是针对1953年春部分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急躁冒进倾向,引起一些农民恐慌,怕共产,不积极发展生产而言。因此,邓子恢在报告中说必须把逐步改造小私有者与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所有权分清楚,不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就会造成农民恐慌。对农民和公有制问题,必须逐步解决,不能过急,土地分给了农民就不能随便剥夺,要依法保护这种所有权。总之,"

  改造农民私有制是总方向,决不能说横竖将来要归公,就随便侵犯农民的土地及其他私有财产"。会议总结报告就当时农业合作化运动存在的自流等待和急躁冒进两种错误倾向提出:"今天在全国范围来说,急躁冒进是主要的偏向,主要的危险"。"必须把当前政策和发展方向联系起来又区别开来,既稳定农民积极性,又利于向总方向前进。"

  1953年10月15日和11月 4日,毛泽东又两次同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虽提出了一些正确意见,但主要还是强调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互助组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化,大发展合作社才行。冒进是错误的,可办的不办也是错误的。这两次谈话对后来的工作影响很大。12月16日,中央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该决议1954年1月8日正式发布)确定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决议进一步指明了引导个体农民经过具有社会主义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会,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会的正确道路。并指出:"这种由具有社会主义萌芽,到具有更多社会主义因素,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发展道路,就是我们党指出的对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从此,农业合作社由试办阶段进入发展阶段。1954年春,合作社发展到9万多个,比原来增长了近7倍。是年秋天,初级社已经发展到10万个。

  1954年秋到1955年春,由于深入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全国普遍开展起来。1955年 1月,合作社已达到48万个,这已超过了原定的全年发展计划,而且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虽然运动的发展基本是健康的,但也出现了较前次更为严重的急躁冒进倾向。主要问题是有些地区超越条件许可,发展过多过猛,一轰而起,甚至出现几十倍地增长;归公的生产资料折价过低,侵犯了中农的利益;国家在统购时又多购了70亿斤粮食,全国农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紧张状况,一些地区发生农民闹退社,砍伐树木,大量宰杀牲畜等情况。

  面对于此,1955年 1月10日,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指出由于有相当部分新社在建立时没有准备或准备很差,因而在许多地方有新建社垮台、散伙和社员退社等现象。同时许多地方出现大批出卖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因此,合作化运动应基本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的阶段。在基本完成发展计划的地方,应该停止发展,离原计划尚远的地方,要有准备地在巩固中继续发展,原计划过高的地方可适应收缩。

  但是,《通知》下达后并没有得到深入贯彻,各地合作社数量仍在猛增。4 月间达到67万个社。3月上旬,毛泽东曾找邓子恢、廖鲁言、杜润生、陈伯达4人谈话,提出了"停、缩、发"的三字方针。4月21日至 5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受中央委托,召开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面对当时的实际状况,分析了农村形势,肯定了成绩,指出今后合作社的工作方针是:一般停止发展,立即抓生产,全力巩固,秋后看情况再定。对数量大、问题多,超过主观力量的,要适当收缩,办好互助组,照顾个体农民。会后,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进行整顿和巩固工作。结果,全国共收缩了 2万多个社,剩下的65万个社,秋后增产的达到 80%以上。这表明,党领导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是正确的。

  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业会议以后,中央提出了大规模发展合作化的计划,到1956年可在65万个社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 130万个。此时,党内在合作化发展问题上则出现了意见分歧。1955年 7月3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系统地阐明了农业合作化的理论、方针和原则。但报告也否定了1953年和1955年春对合作社的两次调整和整顿工作,大谈反对所谓的"小脚女人"、"右倾"错误。9 月12日,毛泽东又主持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为此书写了两篇序言和一百多条按语,在赞扬中国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性的同时,亦提出了一些左的,不切实际的设想。所有这些,都助长了合作化运动中的急躁冒进情绪和"左"倾错误的发展,到10月,全国合作社的数量比6月陡增一倍以上,合作化运动也出现了更大的偏差。

  1955年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全会根据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对合作化运动作了新的规划,提出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大体上可以在1958年春季以前,先后基本上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毛泽东在作题为《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总结报告时,强调了合作社要大发展。会议把党内在合作化速度上的不同意见当作右倾机会主义进行了批判,在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开了一个压制党内不同意见,将工作中的意见分歧上纲为路线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先例。这次全会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一个重大转折,它进一步助长了合作化运动中的急躁冒进情绪。由此,在毛泽东和七届六中全会决议的鼓励和推动下,到1955年底,全国初级社已发展到 109.5万个,入社农户7545万户,占总农户数的63.8%。高级社在1955年下半年由 500个猛增到1.7万个,增加了34倍,入社农户达475万户,占总农户数的4%。

  1956年1月,在初级社刚刚建立尚未站稳脚跟的情况下,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由办初级社为主转变为办高级社为主。此后,高级社迅猛发展,6月底,高级社已发展到30万个,入高级社农户达7600多万户,到年底时,高级社已达到54万个,入社农户已达10742.2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7.8%。至此,全国提前实现了农业合作化,我国农村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评估

  党中央提出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对我国个体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它的功绩在于把广大农民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了集体经济,巩固了工农联盟,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综观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全过程,尽管在方针、政策和办法方面,在党内曾出现意见分歧,未能完全统一,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党中央还是在基本上坚持了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和由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逐步过渡到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这一指导思想。总的来说,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成功的。

  正如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所指出的:"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个体农民作为小私有者,其自发趋势是私有经济;

  但是,作为劳动者,又可能引导他们走合作的道路。特别是当时的贫农、下中农,存在许多困难,具有互助合作的要求。据统计,1949年每百户农民只有64头大牲畜,50部旧式犁,9.7部水车,6.6辆大车。这表现出很多农民生产要素残缺不全,不能形成有效的生产能力,难以抵御自然灾害的侵害,只有大家互助合作,才能克服困难,有效发展生产。中央根据这种情况,及时地引导农民组织起来,相互协作,发展互助合作的优势,发展农业生产,这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

  实践证明,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曾经创造出许多富有特色的形式,即由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逐级过渡的办法,其好处是使农民逐步适应了新的制度。1951年和1953年关于互助合作的两个决议,规定了许多符合实际的、合理的原则和措施,如反对强制和剥夺农民,坚持说服、示范和国家帮助的方法,严格遵守自愿原则;强调分别不同地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步骤和形式;注意抓好生产,实行民主管理,照顾社员的个人活动和发展家庭副业,采用灵活、过渡的分配办法;不能忽视和挫伤农民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不能歧视和打击单干农民;领导上既要反对放任自流又要反对急躁冒进两种倾向;等等。这些都保证了运动的健康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合作化、土地公有,消除了产生剥削制度的经济基础,

  避免了两级分化。第二,在部分地区发展起集体企业,积累了公共财产。第三,促进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农田灌溉面积由1952年的 29938万亩增加到1957年的 41008万亩。第四,在低水平上保证城乡人民对农产品的需要,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贡献,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实施奠定了有利条件。总之,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历史上的作用是功不可没的。

  但是,问题是到了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后期,由于毛泽东对形势作了不切实际的过分乐观的估计,导致了他和党中央原来指导思想的改变,以致于陷入"左"的偏向,出现了更大的急躁冒进和偏差,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形势估计上,一方面夸大农民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和两极分化的情况,过分强调两个阶级、两种道路的斗争,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中,不仅强调了"在这十五年的时期内,国际国内的阶级斗争会是紧张的",要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作为四项阶级斗争的内容之一,继续给资产阶级以"粉碎性的打击","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而且特别指明,要使"小生产也绝种"。为了使"小生产也绝种",不仅对小农经济从政治上经济上予以种种打击和限制,而且把干部中坚持"稳步发展"的思想,也错误地当作"右倾顽症",来反复地批评,并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另一方面,又过高地估计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认为农村合作化的高潮有的地方已经到来,在全国也即将到来,肯定地认为"群众要求大发展合作社"。这两种估计的共同点是加速农业合作化的步伐,否定过去的正确方案,把执行原计划的同志说成是"右倾",通过党内斗争,以搞运动的方式掀起全国的合作化高潮。事实上,当时农民刚刚分得土地,正热衷于在自己的土地发展生产,出卖土地和雇工经营都是个别现象,两级分化并不明显。就多数而言,农民的产品除了自己消费外很少有剩余产品,能够成为公共财产的东西还不多。而我国农村又缺乏合作社的基础,开展相互合作的时间还不长,很多人对初级社不甚了解,对高级社更没有认识,干部和农民还缺乏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总之,所谓的"高潮"是缺乏经济基础、思想准备和干部条件的。

  (二)把合作化和发展商品经济对立起来。土改以后,本应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分工分业,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加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联系。然而,在整个合作化运动过程中,却把农村商品经济视为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来加以反对,禁止农民经商,更不准合作社从事商业活动。

  这是夸大阶段斗争、恐惧商品经济的结果。

  (三)由于采取高度集中的平均主义体制,用行政手段把农民的财产变为公有,用直接管理国营企业的办法管理合作社,生产按国家指令性计划,劳动采用集体形式,产品由国家统购派购,分配按统一规定实施,农民和合作社没有自主权。因此,当时农村普遍实行的这种集体经济体制是不能真正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的。实践证明,那种认为公有化程度越高,规模越大,管理越集中,就越有优越性的观点,是脱离实际的。

  (四)在1956年全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留在全国农村的是一种"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在合作社(人民公社)之外,农村基本上消灭了个体经济和私人"企业",甚至连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也想一起消灭。这种清一色的、纯而又纯的制度,和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是极不适应的。因为在我国生产力水平很低的阶段,采取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和经营方式并存是非常必要的,只要加强管理、引导和宏观调节,它可以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可以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

  (五)没有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人为地扩大阶级斗争,这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最主要的失误。当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基本胜利之后,党的八大即明确地指出:"在我国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国内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在今后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可惜,这个正确结论不久便被推翻了,抓阶级斗争的调子越来越高,在社会实际工作中,运动一个接着一个,人为的斗争愈演愈烈,破坏了人们的正常关系,给社会造成严重的恶果,使国民经济亦濒于破产的边缘。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我国农村合作化制度没有显示出预期的优越性,以致人们头脑狂热,生产发展却很缓慢。据此,还给农村社会留下了许多难以克服的顽症,不少地方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农村经济始终处于一种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状态。

  中央对农业合作化后期出现的失误,在当时和其后尽管也曾采取过一些补救措施,但最终未遂人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全面总结了我国农村工作中的经济教训,创造性地实行了一系列新政策,使农业和农村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兴旺繁荣的局面。

建国初期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中国的手工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50年代中期,个体手工业同个体农业和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一起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轨道。对个体手工业的改造是中国社会经济变革中的一件大事,值得认真回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手工业生产在全国经济中仍占相当大的比重。1951年11月的统计表明,手工业产值约占工农业的总产值的 15-20%,农民所需要的工业品中,手工业品占80%左右。据1952年的统计,全国农业产值、现代工业产值、手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0.5、28.3和21.2。当时,手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显著下降了,但对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仍起着有力的补充作用。

  在我国工业建设初期,轻工业远远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手工业的重要性更为显著。工艺手工业品更是换取外汇的重要来源。我国是人多耕地少的大国,资金短缺,经济技术发展很不平衡,在相当时期内都将是最先进技术、一般先进技术、中间适用技术和落后技术同时并存,电子化、机械化和手工操作同时并存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手工业都将是消灭不了的。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尽管会有越来越多的手工业被淘汰。某些特种工艺只适用于手工作业,强用机械化代替将失去它的特点。由于手工业是一个劳动力高度密集而资本有机构成特别低的经济群体,在大力发展现代工业的同时,在一些地区一些领域适当发展手工业,对于解决就业这个难题也是有利的。1957年,朱德同志在中华全国手工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指出:"手工业不仅在过去和现在,而且在今后很长时期中,都将是国营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这既简明扼要又非常深刻地阐明了手工业生产极其重要的社会地位。

  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它又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首先是手工业的两极分化阻碍了手工业的发展。手工业者一方面是劳动者,同时又是私有者,如果不对他们进行改造,就有可能向资本主义发展。但并不是每个手工业者都可以成为资本家的,而只是极少数人发了财,大多数人破产失业。这就说明手工业者向资本主义发展是没有前途的。其次是我国手工业者在生产上、生活上仍有很多困难,原因就是,他们生产分散,资金缺乏,工具少且落后;他们的生产极不正常,旺季忙、淡季闲;他们在原料与成品的买卖上,又受到商人的中间剥削。因此,国家必须领导他们组织成为合作社,集中购买原料、推销成品,防止资本主义对他们的剥削,使他们的生产走向正常,更好地为农业和工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民族手工业的基本特点

  手工业,简单地说,就是主要依靠手工劳动,使用简单工具的小规模工业和服务业。建国初期的手工业,就其与农业分离的程度来说,大体有四种类型:一是从属于农业的自然经济形态的家庭手工业,如自制农具、衣服等;二是农家兼营的商品性手工业;三是独立经营的个体手工业;四是雇工经营的工场手工业。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主要是第三类,即个体手工业,其次是第二类中以经营商品性手工业为主的兼业户和第四类雇工不足 4人(学徒不算雇工)、本人参加劳动而且是手工劳动出身的工场主。至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中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都归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范围。第四类中雇工超过 4人的工场主,一般归入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范围。

  个体手工业同个体农业比较,就其生产关系和经营方式来说,有一些基本的共同点。这主要是:第一,都是分散的、小规模的个体经济。据1952年对16个城市的调查,城市个体手工业户平均每户劳动力不到3人,农村大多只有1人。1954年调查,城市户均2至2.5人,城市绝大部分1户1人。从布点方面来说,农村手工业往往比农业更分散,如有些农村甚至十里八里还不到一个木工或裁缝。

  第二,个体手工业者和个体农户中的中农、贫农一样,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他们都自食其力,不剥削别人,而且都程度不同的遭受地主、资本家的剥削,包括商业资本家和高利贷的剥削。

  第三,生产不稳定,容易发生两极分化。农业有季节性,不少手工作业受农业季节性影响,也时断时续。生产的季节性,使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个体经济本来是脆弱的。由于天灾、人祸、市场竞争和生产季节性影响,使个体手工业者同个体农民一样,很容易发生两极分化。

  以上基本的共同点说明,个体手工业者和个体农业一样,采用合作化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可行的。

  个体手工业有不同于个体农业的特点,这主要是:第一,没有多少生产资料,资本有机构成比农业还低。个体农民种地,一般需要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而个体手工业者却只需要简单的工具。据1953年对北京、武汉、广州、重庆等城市86811户个体手工业户调查,平均每户资金851元(指新币,下同),而其中90%以上的户,资金不过300元左右。在这些资金里,家具工具占50%以上。一部分手工业者基本没有生产资料,主要凭手艺养家糊口。因此,手工业者常把自己的双手比喻成"十亩良田"。

  所谓"手艺手艺,无本生利",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第二,个体手工业生产依赖于供销关系的畅通。个体手工业经济是小商品经济,它的生产活动离不开市场,通过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同其他经济和消费者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供销关系一断,生产就无法进行。

  第三,行业众多,经营灵活。在分工不发达的古代,手工业生产行业之多,使人们通称手工业为"百工"。随着分工的发展,当今手工行业就更多了。按其产品用途来划分,大部分属消费品手工业,少部分为生产资料手工业和服务业。与农业基本上只能布局在农村不同,同一行业的手工业,往往城乡兼有。据1954年统计,按全国商业性手工业总产值计算,城市和农村的比例为42.9:57.1。由于行业多,规模小,兼跨城乡,因此经营方式十分灵活,有的坐店设厂,有的走街串巷,许多手工业者常常频繁往返于城乡。有的加工性的手工业户,则通过传统的"领原料,交成品"的方法,成为资本主义工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同城市现代工业联成一体。例如,建国初期,上海有一家行销全国的毛巾工厂,它自己有一套整染设备,但织机却只有40余台,它的生产基础是上海县和川沙县的几千户手工作坊、个体手工业者或兼业农户。它通过发原料,收成品的方式,同分散在城乡的手工业者联系起来。北京市著名的戴月轩、老胡开文毛笔店,自己都不制造毛笔,他们的毛笔都是广大分散的手工业者用领来的原料按照严格的规格质量代为加工的。

  第四,技术传授主要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由于市场竞争、手工业者时刻面临着失业的威胁。因此,手工业技术是不轻易传人的。传统的传授方式是拜师学艺。为防止师徒间的竞争,常常保守技术秘密。所谓"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就是这种竞争心理状态的真实写照。某些"绝招"还有"传子不传女"的陈规陋习。

  上述特点要求,手工业合作化必须同农业合作化有明显的区别。

  改造方针的初步确定

  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就有通过组织起来发展手工业生产的经验。建国前后,刘少奇同志集中研究了这些历史经验,对恢复时期的手工业合作事业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思想。1949年 5月,他提出,对手工业合作从供销入手,先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为手工业者收购原料,推销出口产品","办广大群众需要的、容易办的合作社"。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 90%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或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

  1950年7月,中财委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工作者第一次代表会议。提交会议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法(草案)》中,明确规定在市民和工人中组织消费合作社,农民中组织供销合作社,城乡独立生产的手工业者和家庭手工业者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目的,是"联合起来,凑合股金,建立自己商业的和生产的组织,去推销自己的手工业产品,并购买原料和其他生产资料","避免商人的中间剥削,提高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这种手工业合作是从生产中最困难的供销环节入手,保持原来的生产方式不变,尽量不采取开设工厂的方式,也就是先不要改变所有制形式。

  1952年8月,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着重总结组织和管理合作社的经验,手工业的改造处在重点试办的阶段,强调组织一个,巩固一个。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恢复时期的手工业合作事业,一方面,在一些同国民经济关系最密切并有发展前途的行业中,选择觉悟较高又具有代表性的手工业劳动者,重点试办合作社;另一方面,对一般个体手工业者,从他们最困难的供销上给予帮助,采取从供销入手,组织加工定货,给予银行贷款等措施,支持和帮助他们恢复和发展生产,进行生产自救。建国之初,全国手工业从业人员为585万人(另有农民兼营性手工业者1200万人)。恢复时期的三年,经过重点试办,手工业合作组织由300多个发展到270多个,社员人数从8万多人增加到25万多人。这为手工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为进一步组织起来,打下了基础。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手工业合作化还处于重点试办阶段,发展较慢。1953年,我国进入国民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手工业合作化由重点试办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同年11月20日至12月17日,全国合作总社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朱德代表中共中央到会作了题为《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讲话。他主张把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绝对不要规定一个格式。会议提出:手工业合作社组织必须根据生产需要和手工劳动群众的觉悟程度,采取群众所能接受的形式,由群众自愿地组织起来,坚持"积极领导,稳定前进"的方针。

  会议总结了建国以来试办手工业合作组织的经验,明确提出了由低级到高级的三种组织形式:第一种是手工业生产小组。这是组织手工业者的低级形式,也是手工业者最容易接受的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原有的生产关系没有改变,仍然是分散生产,只是从供销方面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第二种是供销性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这种形式是对手工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形式。它的特点是,生产资料仍为私有,一般也是分散生产,也是在供销环节上组织起来,但它已在有些生产环节上开始集中生产,并开始购置公有的生产工具。因而这种形式比手工业生产小组具有更多的社会主义性质。第三种是手工业合作社。这是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级形式和主要形式。

  它的特点是,生产由分散变为集中,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它根据生产资料公有程度的不同,区分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和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两种。会议认为,从经济上讲,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只有达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即生产资料全部公有了,才算完成。

  为了加强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1954年11月,国务院专门建立了手工业管理局。12月,第四次全国手工业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总结了1954年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布置了1955年的手工业生产任务。1953年以来,由于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加以对主要农产品和某些工业品实行统购统销、统购包销,手工业的原料供应遇到了困难,个体手工业者困难尤大。会议确定了1955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中心任务是:继续摸清主要行业的基本情况,整顿、巩固、提高现有合作组织,在此基础上,从供销入手适当发展新社。1955年 5月,中共中央在批转会议报告时指出,对手工业供、产、销和手工业改造,要同时考虑,要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定前进"的方针。会议精神的贯彻,促进了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到1955年上半年,手工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近5万个,人数近150万人。这个发展速度是符合当时手工业的实际情况的。

  批判"小脚女人"

  1955年下半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加速发展的阶段。当时,在批判"小脚女人"的冲击下,农业合作化一马当先,随后中共中央召开了工作会议,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引向高潮作了部署。在这种形势下手工业改造的步伐也急剧加快了。

  同年11月24日,陈云向有关部门指示,"手工业改造不能太慢了","如果手工业这方面的改造速度慢了,那就赶不上了。"

  12月5日,中共中央召开座谈会,刘少奇传达毛泽东的指示,要求各条战线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加快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同时,批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不积极,太慢了。"还要求手工业合作化到1957年达到70-80%。

  12月20日,刘少奇听取手工业管理局负责人的汇报,提出:手工业改造不应比农业慢。与其怕背供销包袱,还不如把供销包袱全部背起来好搞些。他要求手工业合作化在1956年、1957年两年搞完,说"时间拉长了,问题反多。"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国家手工业管理局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于12月21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着重批判怕背供销包袱而不敢加快手工业合作化步伐的"右倾保守"思想。随后,中共中央在批转第五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加快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是当前一项迫切的任务。"

  毛泽东于1956年初发表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序言,也提出了加快手工业改造的速度问题。他说:1955年下半年出现的农业合作化高潮告诉我们,"

  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时候去完成,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又说:"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问题,在1956年上半年应当谈一谈。"1956年3月4日,他在听取手工业管理局负责人汇报(即34个部委汇报之一)时说:"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我觉得慢了一点。今年1月省市书记会议的时候,我就说过有点慢。1955年以前只组织了 200万人,今年头两个月就发展300万人,今年基本上可以搞完,这很好。"

  根据中央加快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的指示,在紧接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高潮之后,又掀起了手工业改造的高潮。到1956年 6月底,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已占手工业者总数的 90%。同年底,全国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组),经过调整为9.91万个,其社(组)员达到509.1万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2%。至此,手工业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转变基本完成。

对个体手工业改造的失误

  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看,建国后,党和政府根据手工业的特点、现状和发展的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对手工业的生产关系进行改造,引导手工业者走合作化的道路,是及时的、正确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从供销入手,重点试办,由供销合作社取代资本家,去给个体手工业者"发原料,收成品",有力的医治了他们在战争中受到的创伤,促进了手工业生产的恢复。1953年以后,提出"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并对手工业的供销关系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从而使手工业成为大工业的有力助手。这六年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上是正确的,具体决策基本上也是从手工业实际出发的,因而使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了好的成绩。

  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时期,手工业的改造曾出现过一些失误。《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指出:"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至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这四"过"的缺点,在手工业改造高潮中的主要表现是:


  过分追求改造速度,生产上盲目集中,组织形式上一律合作,管理上统一核算。据当时统计,石家庄市将88个社合并为31个社,其中人数最多的社员达1400人。广东省有的综合社包括14个行业,有的跨地区的社纵横60华里。四川省眉山县五金社把13个乡的烘炉、制秤、自行车、钟表修理等行业组织在一起,发一次工资骑自行车要走7天。


  上海修理自行车行业原有1808个服务点,改造高潮一开始就撤掉450个。沈阳北市区原有103户个体服装店,改造高潮时组成一个缝纫合作社,只设10个门市部。有些特种手工艺,比如雕刻也组成合作社,每礼拜开一次会,进货、销路都是统一的。

  盲目集中,一律合作,统一核算,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群众生活和生产不方便;

  原来分散经营的供销关系割断了,而合作社的统一经营一时又建立不起来,致使生产停顿;吃"大锅饭",出"大路货",产品品种减少,质量降低,某些传统名牌产品失去了原有的传统风格,合作化后,师徒都成了社员,原有的师徒关系淡薄了甚至割断了,这对技术传授是不利的;由于盲目集中,缺乏厂房和生活服务设施,一时造成混乱,使手工业者本来就不多的财产受到损失。

  中央从发动手工业改造高潮开始,就估计到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上述问题一出现,曾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各地按照中央的精神,努力纠正手工业改造高潮中出现的一些缺点。盲目集中合并起来组成的手工业合作社,很大一部分改成了合作小组。

  通过调整体制,还对手工业合作组织的供、产、销实行按行业归总管理,生产任务比较饱满,一改过去生产时断时续的状态。经过这些工作,使走上合作化道路的手工业者心情舒畅,劳动热情提高了。因此,1956、1957年内,虽然手工业产品的质量有所降低,花色品种有所减少,但生产有较大幅度的提高。1956年,手工业合作化(组)产值 76亿元,提前一年完成"一五"计划指标。人均年产值 1702元,比1955年提高了33.5%。新社员同入社前比较,老社员同1955年比较,90%增加了收入,劳动条件亦有较大的改善。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时的指导思想,第一步是实现合作化,第二步继续向全民所有制过渡。1956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听取国家手工业管理局汇报时指出:"手工业要向半机械化、机械化方向发展。"他肯定"国家将替换下来的机器和公私合营并厂后多余的机器,厂房低价拨给合作社,很好。'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待合作社的基础大了,国家就要多收税,原料还要加价。那时合作社在形式上是集体所有,在实际上成了全民所有制。"在毛泽东同志的这段话和刘少奇同志1955年12月20日说的不要怕背包袱的那段话的精神的影响和推动下,手工业在合作化之后紧接着又出现了一个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新阶段。

  1957年3月21日至4月25日,国家手工业管理局召开了社会主义改造座谈会。关于向全民所有制过渡问题,会议提出,经省市自治区批准,选个别有条件的手工业合作社进行试点。中共中央于9月1日批转了这个报告。

  1958年3月召开了成都会议,明确提出了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并要求5年到7年内地方工业产值赶上和超过农业产值。会议通过的《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手工业合作社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转为县的手工业联合社经营的合作工厂,取消分红制,改用工资制。"这以后,许多地方出现手工业合作社转厂过渡的热潮。到6月底止,已转厂12500个,职工约80万人。河南省新乡市、广东省佛山市、江苏省淮阴县等,已经基本转完。

  1958年7月25日到8月4日,中华全国合作总社召开省市自治区联社主任会议,集中研究了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问题。会议向中共中央作的报告认为:"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发展到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新阶段。"过渡形式有两种:一是过渡到联社经营的合作工厂;二是直接转变为地方国营工厂。由于联社的财产已经完全归地方党政机关掌握。因此"合作工厂实际上也是全民所有制性质的。"这个报告经中央批发后,全国城乡出现升级过渡高潮。到1959年 5月底,全国10万多个手工业合作社,500多万社员中,已经过渡为地方国营工厂的占 37.8%,转为合作工厂的占13.6%,转为人民公社工厂的占35.3%。继续保留合作社形式的只占13.3%。

  手工业合作社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在一种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以为生产关系越高级就越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不正确理论指导下形成的社会变革。它把本来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手工业者或手工业合作组织中的绝大部分纳入吃"大锅饭"、端"铁饭碗"的体系,抑制了手工业生产经营的活力,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在经济困难时期,更成为国家的一个包袱。在农村里,手工业合作社的升级过渡后来实际上变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一部分。这一步骤对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总的说,没有也不可能起到促进作用。

  1961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初步总结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着手对从合作化到转厂过渡中一些不妥当的作法进行纠正。《草案》规定:"我国手工业,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应该有三种所有制: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个体所有制。在三种形式中,集体所有制是主要的。"

  "集体所有制手工业组织形式,有手工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小组,手工业合作工厂;

  城市有人民公社的社办工业,分社的工业和手工业;农村有人民公社社办工业、社社联营工业和生产大队、生产队的手工业生产小组。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原则上都要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经济发展、自负盈亏,反对不讲经济原则的"吃大锅饭'的做法,反对依赖国家包下来的'铁饭碗'的思想。"据1962年10月20日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报告,各地根据1961年手工业四十条的规定,初步调整了手工业的所有制关系。

  到1962年6月底止,全国参加手工业合作组织的(包括手工业合作社、手工业供销生产社、手工业合作生产小组、合作工厂)有302万人;由手工业部门管理和领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有50万人。此外,有个体手工业者 100万人。中央在转发这个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原来由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合作社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得不合适的,应当在精简多余人员后,再退回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合作社。"中央关于调整手工业所有制关系的批语的精神,在手工业工作中基本上得到了贯彻。

  对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一件极其艰巨复杂的事情。在建国头 6年,手工业的改造取得好的成绩,对其中的失误及时进行了纠正。1957年以来,手工业升级过渡,造成又一次失误,虽对手工业所有制关系作了一定的调整,但长时期遗留了一些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问题,致使某些特种工艺失传。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各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这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认识发生了一个飞跃。这一重大认识的取得,是同总结包括手工业改造在内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分不开的。

  这个认识的飞跃,也为正确看待我国的手工业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为我国手工业的发展找到了正确的指导思想。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条件

  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初,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在一切重要的行业中分别在各地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的阶段。并迅即形成了全国范围的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刘少奇在中共八大上指出:"这个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高潮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1949年以来我国各种社会条件发展成熟的必然结果";这个高潮"并不是凭主观愿望任意决定的,而是研究了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和条件,针对国计民生的迫切需要而确定的";"不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而且资本家也找不出任何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来反对。"

  那么,我国当时究竟出现了哪些情况和哪些条件,促使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新阶段,促使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形成呢?这可以从下列几方面来论述。

  第一,通过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和"三反"、

  "五反"等政治运动及过渡时期总路线、宪法和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的宣传教育,通过党的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到了1955年,党的领导力量已日益坚强,人民民主专政已日益强大,工农联盟在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步深入展开的基础上已日益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已日益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提高,社会主义积极性空前高涨,"跟着中国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历史必然趋势。特别是经过"五反"运动,我国已开始形成了政府与工人阶级有可能完全控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局面。工人监督已在很多资本主义企业中建立起来,很多资本家实际上已丧失了或基本丧失了控制企业的权力。同时在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工人群众,他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热情空前高涨,他们已不愿意照旧生活下去,迫切要求变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要求资本家接受进一步的社会主义改造。这种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大大上升的客观事实,是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到来的一个重要条件。

  第二,公私合营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优势日益壮大。到1955年,在工业中,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经济的产值已占工业总产值的 83.6%;在商业中,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已占商业批发总额的94.8%,占零售总额的67.6%。银行、铁路、钢铁、矿山、电力、对外贸易等关键性经济部门,也都掌握在国家手里。到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前夕的1955年秋天,在大型工厂(规模是使用机器的工业是16个工人以上,手工业是31个工人以上)中,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已有1900多个,它们的产值占 56%;全国163户(1954年统计)500工人以上的私营工厂,只剩下30家没有公私合营了。所有这些,使社会主义经济对资本主义经济取得了决定性的优势地位,为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与此相反,资本主义经济的力量则大大削弱了。1954年以来,私营工商业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了严重的困难,部分私营工厂停工、停薪、停伙,甚至关门,部分私营商店停业,收入大幅度下降。这些困难,只有依靠政府通过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加强改组改造等措施,才能得到解决。到1955年,私营工业只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6.2%,而在这个产值中,又有 45%已经纳入加工订货等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私营大型工业为国家加工订货的产值已经占93%。如果以私营工业和公私合营工业的总产值为100,则私营自产自销仅占9.2%,加工订货占41.4%,公私合营占49.4%。私营零售商业只占全国商业零售总额的32.4%,而在这个零售额中,又有45%已经纳入经销、代销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的合作化形式。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基本上依附于社会主义经济,离开国家的安排,就难以生存,它们已经失掉了独立存在的条件,它们已经有"一只半脚踏进社会主义",剩下的那半只脚也非跟进来不可了。

  第三,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优势的不断加强,资本主义企业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已经暴露得特别突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如果不进一步受到改造,就不可能提高生产力来适应人民的需要。同时,在公私合营的企业与未合营的企业之间,私营企业大中小户之间,先进企业与落后企业之间的矛盾也突出了。如果不突破所有制界限,不突破企业乃至行业界限,统一调动生产力,统一安排,不进一步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改造,则一系列的矛盾就不能克服,生产力就会受到破坏。1955年上半年,上海首先就有 8个工业行业进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试点工作,接着北京对棉布商业进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其他一些地方也进行了试点。这一系列的实践,证明全行业公私合营确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有效办法。这样,为了进一步解决因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而日益突出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以提高社会生产力,适应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党和政府采取一个全面改造的重大步骤,即对资本主义经济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就成为迫不及待的事情了。

  第四,1955年下半年以来,以批判"小脚女人走路"、"右倾保守思想"为先导,

  在我国农村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到1955年底,已有不少省、市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已有占全国总农户的 64.9%的农户加入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高潮的到来,意味着有五亿人口的农村最终地抛弃了资本主义道路,进一步割断了资产阶级与农民的联系,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内的阶级力量的对比;这就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发生和发展的基础,使资产阶级更感到处境孤立,除去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以外,再没有其它的出路。

  第五,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资产阶级在党的和平改造与实行赎买的方针下,在利用、限制、改造政策下,经过多次政治运动的考验,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实践,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看到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壮大,人民民主专政日益巩固,越来越认识到在中国不可能走资本主义道路,只能接受改造,通过和平转变,走社会主义道路。他们还切身感受到在接受改造过程中,通过国家赎买、政治安排和工作安排,也确实得到了实际的好处。他们逐步有所进步,并涌现出成批的进步分子。这部分进步分子比较了解政策,能看清国家和自己的前途,靠拢党和政府,赞成社会主义,宣传社会主义,在推动整个民族资产阶级接受改造过程中,起着显著的积极作用。这种作用是共产党员和工人阶级中的积极分子起不了的。在民族资产阶级内部所发生的这种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分化,是1956年初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所以到来的另一个重要条件。正如1979年 6月15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所指出的,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胜利的取得,"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工人阶级执行了毛泽东同志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同时,资本家阶级中的进步分子和大多数人在接受改造方面也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

  这一切表明: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推进到一个更高阶段的客观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高潮,注定很快就要到来了。

  实行公私合营前的准备

  在上述形势下,党中央为了抓住主要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在1955年10月 4日至11日党的七届六中(扩大)全会上,讨论关于加快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步伐,以适应农业合作化需要的问题。七届六中全会一结束,毛泽东就召集了两次重要会议,部署加快资本主义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   

  1955年10月27日、29日,毛泽东邀请民主建国会、全国工商联的领导人陈叔通、李烛尘、胡子昂、胡厥文、荣毅仁等人和出席全国工商联会议的全体执行委员分别在颐年堂、怀仁堂举行座谈会。针对民族资产阶级大部分人既明知社会主义改造是大势所趋,社会主义道路不得不走,又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如何惴惴不安,犹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思想状况,毛泽东系统地阐明了中共的和平改造和赎买政策,殷切希望工商业者要安下心来,要认识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只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就有前途,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才可以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他指出:对共产主义这个问题,要讲开,要说穿,共产主义是好事情,没有什么可怕。资本主义私有制大大地妨碍全国的统筹兼顾,妨碍国家的富强,因为它是无政府性质的。当然,不是今天说了,明天就共产了,而是讲准备共产,要广泛宣传。他指出,现在的对资改造,实际上就是运用从前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过的赎买政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是采取1949年全部没收,一个钱不给,这个办法好呢?还是拖十五年、十八年,由工人阶级替他们生产一部分利润,而把整个阶级逐步转过来,这个办法好呢?这是两个方法:一个恶转,一个善转;一个强有力的转,一个和平的转。我们现在采取的这个方法,是经过许多的过渡步骤,经过许多的宣传教育,并且对资本家进行安排,应当说,这样的办法比较好。对资本家的安排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工作岗位,一个是政治地位,要统统地安排好。毛泽东又指出,在工商界里面,希望每一个大城市有几十个、几百个核心人物,这些人比其他的人要觉悟高一些,经过他们去教育其他的人。过去这几年,工商界已经有一些觉悟程度是比较高的,他们懂得国家的政策、方针。因此,我们觉得完全可以设想:经过工商联、民建会、各民主党派的工作,壮大这么一个队伍,全国有几千人。他还对李烛尘等人提出工商界也要掀起一个改造高潮的主张进行说服,说:不要搞一阵风,不要说是要共产了,引起一阵风,好象刮台风一样,那个不好,我们要有充分的准备,包括思想准备、宣传教育等许多工作在内,要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

  而不是一阵风,以免引起误会,招致可能的某些损失,我们要力求保障损失越少越好。

  所以,核心分子非常重要,因为有核心,就能有领导,就能达到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

  要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这样,就比较自然。这不是"听其自然"的那个"自然",

  而是讲,经过说服,经过教育,经过批评,克服许多困难而达到的"自然"。

  毛泽东的讲话,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怀疑和顾虑,有力地稳定了他们动荡不安的情绪,给他们以极大的鼓舞。他们说,毛主席的指示象太阳一样,照亮了全国工商业者前进的道路。李烛尘先生在10月29日那天会上当即表示,要积极推动民建会和工商联的会员搞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荣毅仁先生讲了荣家的发展史和父辈在旧社会办实业的坎坷经历,认为只有跟着共产党走,才有光明前途。在1955年11月间召开的全国工商联一届二次执行委员会议上,他们通过了《告全国工商界书》,号召全国工商业者认清前途,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坚定爱国守法的立场,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前途结合在一起。

  同年11月16日至24日,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代表会议,集中讨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会上陈云在分析了几年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很大进展的情况之后指出:"新的情况要求现存的资本主义工业的生产关系向着社会主义更进一步转变",提出了全面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六点规划。第一,对各行各业的生产进行全国范围的统筹安排。国营和私营之间,私营与私营之间,工业与手工业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今天与明天之间都需要统筹安排。   

  必须统筹安排生产,否则,改造是无法进行的。第二,各行各业内部,必须有或大或小的改组,不改组就不能安排。改组的办法是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即按社会主义的原则来处理。第三,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这并不是哪个人空想出来的,而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这样做,不仅可以提高生产力,而且便于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在全行业公私合营时,对所有的资方实职人员应该全部安置,要给饭吃,工资一般地不降低。要尽可能使用资本家,不应该让有经营能力的资方实职人员坐"冷板凳"。第四,实行定息。定息就是把原来分给资本家的利润,改变以按照固定资产价值付给定额利息。实行定息以后,工厂的生产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变,国家对工厂的关系,资本家对工厂的关系,都改变了。定息就是保持私股在一定时期内的定额利润,而企业基本上由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来经营管理,这样,资本家得到了好处,我们得到了更大的好处。第五,组织专业公司。为了把几十万、几百万户的私营工商业组织起来纳入国家计划,为了安排生产、进行改组与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需要有专业公司。专业公司有经济任务,也有政治任务。它主要的任务是:管理加工订货,管理生产,指导技术改进,负责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职工和资本家进行教育。第六,全面规划,加强领导。要有生产规划和社会主义改造规划。要加强教育工作,要设立管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专门机构。全面实行这六点规划,就将使剩下未合营的大量分散、落后的私营企业纳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轨道,完全集中在国家的控制之下、社会主义的控制之下。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提出《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和民族资产阶级状况,总结了六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巨大成就和经验,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我党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联盟,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和赎买这一根本方针的重大意义,批判了党内在改造问题上的错误倾向,提出全党要加强领导,全面规划,争取在1957年底在一切主要行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战斗任务。

  《决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得到了与会全体同志的一致拥护。这次会议,对于统一党内的思想,有秩序地迅速推进我国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伟大变革,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上述几次会议、几项工作,对于促进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形成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

  在上述"跟中国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历史趋势的发展基础上,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影响下,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会议精神和毛主席讲话的过程中。于1956年初终于迅速形成了全国规模的、波澜壮阔的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提前实现了资本主义所有制改造的基本完成。

  1956年初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是在首都北京开始的。1955年12月初,北京市委抓紧成立了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及各行各业公私合营工作委员会,训练了准备派到公私合营企业去当公方代表的干部。12日至16日,北京市委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和学习了中共中央的决议草案和毛主席的讲话,总结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改造的经验,确定了改造规划,接着向全市党团员传达了中央精神,向私营工商业企业中的职工宣传对资改造政策。市总工会专门召开了公私合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干部大会,布置全行业公私合营中的工会工作。市妇女联合会召开资本家家属座谈会,要求他们积极鼓励自己的亲属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北京市工商联于20日至28日召开执委扩大会议。会上,由殷玉昆副主委传达了毛主席的讲话,学习了陈云副总理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的几项具体指示,号召工商界努力学习,提高觉悟,用实际行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会议期间,北京市委召集市工商联常委33人进行座谈。市委第一书记彭真在会上针对资本家的思想情况作了报告,要求他们消除顾虑,积极走公私合营这条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会议以后,向全市广大工商业者大张旗鼓地广泛地传达了会议精神,广大工商业者受到极大鼓舞,认识到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和社会主义前途结合起来,才有出路。与此同时,北京市的棉布业、机制面粉业又先后批准了全行业公私合营。这对其他行业的资本家是个促进。所有这些,已形成了一个推动对资改造工业的群众运动。

  据北京市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12月间对588户资本家思想状况的调查报告,资本家积极要求公私合营的约占37%,能接受公私合营的约占58%,不肯接受或有严重抗拒行为的约占5%。自从1955年12月份以来,私营工商业纷纷申请公私合营,到了1956年新年,已进入高潮。1956年1月4日,以北京市工商联主委、同仁堂经理乐松生为首的全市327家国药店申请全行业公私合营。1月8日,连同国药业在内的20个行业、300多家商店一道被批准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那时,各区资本家和工人到处敲锣打鼓,燃放鞭炮,结队游行,仅1月9日、10日两天,就有5万多职工和2万多资方人员参加游行。

  大街小巷的私营工厂、商店,张灯结彩,纷纷挂上了"迎接公私合营"、"庆祝公私合营"的红幅,全市充满了欢庆节日的景象。

  针对这种急剧变化的形势,北京市委认为,"北京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已经到达顶点。全国资本家都已经卷入这个高潮,热烈地要求合营,极力表示他们接受改造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趁热打铁,过去那种由政府派下工作组,一行一业,分期分批实行公私合营的作法,已经不能与这种形势相适应了,而必须采取由资本家和工人自己组织起来,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进行公私合营的群众运动的办法。"1月10日,市人委召开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大会,宣布35个工业行业的3990户工厂和42个商业行业的13973户座商,共17963户全部被批准公私合营。北京成为走在高潮最前面,首先基本完成资本主义所有制变革的城市。与此同时,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推动下,北京市的郊区农民和全市手工业者也分别进入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 月15日北京市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及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出席了大会。北京市市长彭真在讲话中宣布:"我们的首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对北京市全行业公私合营,中共中央作出了如下批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正在日益普遍地形成了一个广大的群众运动。全行业公私合营,不仅是私营企业中广大职工当前的迫切要求,也已经成为资本家在党的政策教育之下和职工推动之下的几乎普遍的愿望。从庆祝合营的爆竹声中和锣鼓声中我们可以听出群众要求加快社会主义改造步伐的脉搏。北京市委由于对群众的社会主义热情具有敏锐的感觉,因而及时地、正确地改变了自己的工作规划和常规的作法,采取了对申请合营的迅即宣布批准,先接过来再进行清产核资等工作的积极方针和办法,这是完全正确的和必要的。......至于各地的进行步骤和具体办法,应当由党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

  决定,不必、也不宜强求一致。"《人民日报》于1956年 1月26日发表了《在高潮最前面》的社论,肯定了北京市对资改造工作的经验,并且表示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经过几年来的实施,已经在各方面打下了巩固的基础,现在已经到了'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时候了。"北京市对资改造的决定性胜利,大大推动了其他城市的改造高潮。到元月底,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集中的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 7大城市及50多个中等城市都相继地实现了全市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在第一季度末,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各地基本上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通过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都纳入了公私合营等各种改造形式。1956年初,全国原有私营工业88000余户,职工131万人,总产值72亿6千6百万元,到年底,已有 99%户数、98.9%的职工及99.6%的总产值,实现了所有制的改造。在总户数中,有 1.12%转入地方国营工业,17.56%划归手工业改造,72.32%实行公私合营,8%归入其他改造形式(主要是转为公私合营商业)。全国原有私营商业 242.3万户,从业人员313.8万人,资本额84100万元,到年底,已有82.2%的户数、85.1%的从业人员、99.3%的资本额,实现了所有制的改造。在总户数中,有 6.1%转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4.9%实行不定息的公私合营,11%实行定息公私合营,35.6% 改造为合作商店,24%的改造为合作小组,私营饮食业有86%,服务业有77.6%实现了改造,私营轮船业和汽车运输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对公私合营的综合评价

  在1956年初公私合营高潮中,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取得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的决定性胜利,这是一次"有世界意义的伟大历史事变。"具体地说,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成就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提前基本上完成了和平变革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历史使命,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奠定了经济基础,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二、使民族资产阶级分子正处在由剥削者变为劳动者的转变过程中,为最后实现消灭阶级、改造人的战略方针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迅速而大幅度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据统计,1956年全国公私合营工业总产值达 191.1亿元,较1955年这些企业的总产值增加了 32%,1957年又比1956年增长8%,1956年全国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的零售总额较 1956年这些企业的零售总额增加了15%以上,1956年全国公私合营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比1955年提高了20-30%。

  在对资改造过程中,由于统筹兼顾方针的贯彻执行,不仅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而且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也获得同步发展。以各种经济成分的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来说,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从1949年的 9.5%上升为1956年的32.5%,社会主义工业从1949年的34.7%上升为1956年的67.5%,两者都是逐年上升的。与此同时,包括对资改造在内的三大改造,不仅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发展,而且也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从而大大提高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956年与1955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分别增加7.8%、11.4%与3.5%。

  综上所述,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这场涉及几亿人口的、大规模的、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中,我国不仅在经济上没有遭到破坏,避免了生产力下降的情况,而且通过社会主义经济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联系,通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充分利用这部分企业发展生产,活跃经济,积累资金,培训工人与干部,有力地壮大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和今后的一切进步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这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巨大成就。

  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不论在指导思想与实际工作中,都存在着一些缺点和错误,有的还比较严重,以致遗留了一些问题,造成不良的后果。

  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改造的要求过急,速度过快。1955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对资改造工作会议,针对当时的社会主义经济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取得决定性的优势地位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生产经营困难重重等情况,决定准备用两年的时间"在一切重要的行业中分别在各地区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在全国各地按行按业、分期分批地来进行。"

  在这以前不久,10月底的工商界代表人物的座谈会上,李烛尘等人曾提出工商界也要掀起一个对资改造高潮的主张。毛泽东对此曾表示不赞同,对李说:"你那样搞太厉害,你要求太急了。""要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要有秩序有步骤地来,不要搞乱了。"

  但是,在党内批判右倾保守的调子越来越高,各地农业合作化高潮一个接着一个到来的形势下,首都私营工商业的资本家与职工出于对实现社会主义的迫切要求,终于首先掀起了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面对这种形势,中共中央在作了郑重考虑以后,"改变了原定计划,在全国各地一次批准了私营工商业、手工业、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了适应当时的要求,这种改变是必要的。"这样,党和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提前两年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改造。这不能不说是步子迈得太大了,许多部门和地区的各项准备都很不足,仓促上马,组织指导工作没有跟上,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错误,在经济上、政治上都或多或少地造成了一些损失。

  二、党和政府改造手工业和小商贩的原则是逐步引导它们走合作化道路,同时还可适当保留一些个体经营。但由于大多数个体商业、个体手工业纷纷要求公私合营,认为不给他们定息、发固定工资是"共产党嫌贫爱富",又由于对资改造主管部门的不适当合并以及盲目追求改造的高级形式,因而造成合营、合作的面过宽,经销、代销、自营的面过窄的错误。1955年个体手工业者参加合作组织的人数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上升,其中相当多数既未经过合作小组,也未经供销合作社阶段,一跃而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不仅如此,在高潮中,还有占资本主义工业与个体手工业总户数的40%的48200多户,从业人员126000人的个体手工业进入公私合营。又据统计,1954年私营商业中有96.4%的户数是小商小贩,1.6%的户数雇工不满2人,只宜实行合作化或保留个体经营,但高潮的结果,在 242.2万户总数中,保留个体经营的仅占17.8%,而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占59.6%,转入国营、供销社及定息公私合营的占17.7%。

  由于改造的面过宽以及与资本家同样拿定息,使带进公私合营企业的大量的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被笼统称为"私方人员",被错当作资本家对待,后来又长期没有把他们区别出去。这就混淆了阶级界限,挫伤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给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后代造成许多不良影响。有些"三小"即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认为自己是"小鱼上大船","陪着资本家改造",有的人长期在企业里当"瞎子"、"聋子"和"哑巴",有的有技术也不愿施展,甚至不少人在后来的政治运

  动中受到歧视,有的还受过不应有的打击,吃了不少苦头。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中共中央批转统战部等部门提出的"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问题的请求报告"之后才得到解决。区别的结果是:全国参加公私合营的工商业者有86万人,区别为劳动者的有70万人,占80%强。

  三、对于相当大一部分资本家的使用和处理不当,影响了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在高潮中,为了改造资本家和把公私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搞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利用资本家的长处,安排好资本家的工作问题。陈云在党内外反复地强调指出:"不应该让有经营能力的资方实职人员坐'冷板凳',而要尽可能地使用他们",这是因为"资本家有本领","是因为他有知识,对我们有用处,对发展生产有好处。"

   他联系过去苏联出美元聘请美国专家的事例作了对比后说:"现在我们不需要出美元、洋房,资本家还敲锣打鼓来向我们要求工作,给他们工作就高兴,我们为什么不用他们?不用他们就是傻瓜,这不能说是懂政治。"但是,不少同志感到和资本家相处,"左了违反统战政策,右了丧失阶级立场",因此,在工作中对资本家是"敬而远之",宁"左"毋右,总是不信任,不使用,以致许多资本家普遍感到有职无权,"坐冷板凳",说"安排私方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不能充分发挥所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与这一点相联系的还有:在高潮中对于资本主义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一切有用东西,如精打细算,生产质量优良的名牌货,注意产供销信息,迅速适应市场需要等,不仅没有看作"民族遗产"加以保留,反而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否定了。

  所有这些,对发展经济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来说,都是损失。

  四、过分强调集中统一,经济改组盲目合并过多。针对我国私营工商业十分分散,中小型企业占优势的特点,在高潮中进行适当的经济改组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分,不能盲目进行。为此,党和政府规定了"大部不动,小部调整"及"大中小型企业相结合"等改组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不少地区还是进行了步子相当大的"裁并减合",发生了盲目合并过多的现象。据1957年 6月统计,全国在高潮中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中,经过生产改组,合并的约占半数以上,实行联合管理的只占三分之一,其中实行统一核算又占半数。在调整商业网方面,也有类似的问题。

  "总之,是并得过多,统一计算盈亏的单位太大。"结果,造成生产单调,经济特点丧失。不少商品花色品种减少,质量下降,商业网点不足,流通阻滞,给人民群众生产带来许多不便,不利于生产和流通。

  五、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中,由于对我国地区间社会经济很不平衡的状态不重视,在改造的要求和做法上,存在着"一刀切"的严重弊病,以致影响了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有些边远地区,经济本来就落后,工商业很不发达,基本上处于半自然经济状态,需要发展商品经济,需要多保留一些私营工商业,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改造得太彻底了。例如,广西由于在高潮中对不少地方,尤其是在农村初级市场的小商小贩排挤过多,而国营、合作社商业的工作跟不上,造成小商小贩经营不下去而失业,农民要卖的东西卖不出,要买的东西买不到,严重阻塞了城乡物资交流,加深了半自然经济的落后状态。这种现象在工商业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也有发生。据调查,浙江吴江县铜锣镇,过去以生产肥猪、烧酒出名,在1956年改造高潮中,因大搞商业国有化,市场贸易受到打击,有 200名经商的小业主和学徒无以为业,只好离镇外出,另谋出路。这样,影响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加上农业生产以粮为纲,搞单一经济,农民很少有商品拿到镇上出售,就更使小城镇加剧衰落,使农民生产萎缩,向自然经济倒退。

  1956年上半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在八大前后,以苏联为鉴戒,总结我国自己的经验,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八大的一系列决策,就是这些探索的积极成果。针对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中给我国经济体制带来的一些弊病,毛泽东、刘少奇、陈云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不怕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作为补充和比较者","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等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相应的方针、政策。这些方针、政策执行了很短的时间,及至1957年下半年反右派斗争开展以后,就因党的"左"倾错误而中断了。

  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纪实

  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条件

  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初,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在一切重要的行业中分别在各地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的阶段。并迅即形成了全国范围的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刘少奇在中共八大上指出:"这个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高潮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1949年以来我国各种社会条件发展成熟的必然结果";这个高潮"并不是凭主观愿望任意决定的,而是研究了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和条件,针对国计民生的迫切需要而确定的";"不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而且资本家也找不出任何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来反对。"

  那么,我国当时究竟出现了哪些情况和哪些条件,促使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新阶段,促使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形成呢?这可以从下列几方面来论述。

  第一,通过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和"三反"、

  "五反"等政治运动及过渡时期总路线、宪法和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的宣传教育,通过党的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到了1955年,党的领导力量已日益坚强,人民民主专政已日益强大,工农联盟在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步深入展开的基础上已日益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已日益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提高,社会主义积极性空前高涨,"跟着中国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历史必然趋势。

  特别是经过"五反"运动,我国已开始形成了政府与工人阶级有可能完全控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局面。工人监督已在很多资本主义企业中建立起来,很多资本家实际上已丧失了或基本丧失了控制企业的权力。同时在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工人群众,他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热情空前高涨,他们已不愿意照旧生活下去,迫切要求变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要求资本家接受进一步的社会主义改造。这种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大大上升的客观事实,是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到来的一个重要条件。

  第二,公私合营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优势日益壮大。到1955年,在工业中,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经济的产值已占工业总产值的 83.6%;在商业中,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已占商业批发总额的94.8%,占零售总额的67.6%。银行、铁路、钢铁、矿山、电力、对外贸易等关键性经济部门,也都掌握在国家手里。到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前夕的1955年秋天,在大型工厂(规模是使用机器的工业是16个工人以上,手工业是31个工人以上)中,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已有1900多个,它们的产值占 56%;全国163户(1954年统计)500工人以上的私营工厂,只剩下30家没有公私合营了。所有这些,使社会主义经济对资本主义经济取得了决定性的优势地位,为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与此相反,资本主义经济的力量则大大削弱了。1954年以来,私营工商业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了严重的困难,部分私营工厂停工、停薪、停伙,甚至关门,部分私营商店停业,收入大幅度下降。这些困难,只有依靠政府通过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加强改组改造等措施,才能得到解决。到1955年,私营工业只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6.2%,而在这个产值中,又有 45%已经纳入加工订货等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私营大型工业为国家加工订货的产值已经占93%。如果以私营工业和公私合营工业的总产值为100,则私营自产自销仅占9.2%,加工订货占41.4%,公私合营占49.4%。私营零售商业只占全国商业零售总额的32.4%,而在这个零售额中,又有45%已经纳入经销、代销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的合作化形式。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基本上依附于社会主义经济,离开国家的安排,就难以生存,它们已经失掉了独立存在的条件,它们已经有"一只半脚踏进社会主义",剩下的那半只脚也非跟进来不可了。

  第三,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优势的不断加强,资本主义企业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已经暴露得特别突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如果不进一步受到改造,就不可能提高生产力来适应人民的需要。同时,在公私合营的企业与未合营的企业之间,私营企业大中小户之间,先进企业与落后企业之间的矛盾也突出了。如果不突破所有制界限,不突破企业乃至行业界限,统一调动生产力,统一安排,不进一步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改造,则一系列的矛盾就不能克服,生产力就会受到破坏。1955年上半年,上海首先就有 8个工业行业进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试点工作,接着北京对棉布商业进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其他一些地方也进行了试点。这一系列的实践,证明全行业公私合营确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有效办法。这样,为了进一步解决因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而日益突出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以提高社会生产力,适应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党和政府采取一个全面改造的重大步骤,即对资本主义经济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就成为迫不及待的事情了。


  第四,1955年下半年以来,以批判"小脚女人走路"、"右倾保守思想"为先导,


  在我国农村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到1955年底,已有不少省、市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已有占全国总农户的 64.9%的农户加入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高潮的到来,意味着有五亿人口的农村最终地抛弃了资本主义道路,进一步割断了资产阶级与农民的联系,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内的阶级力量的对比;这就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发生和发展的基础,使资产阶级更感到处境孤立,除去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以外,再没有其它的出路。


  第五,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资产阶级在党的和平改造与实行赎买的方针下,在利用、限制、改造政策下,经过多次政治运动的考验,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实践,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看到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壮大,人民民主专政日益巩固,越来越认识到在中国不可能走资本主义道路,只能接受改造,通过和平转变,走社会主义道路。他们还切身感受到在接受改造过程中,通过国家赎买、政治安排和工作安排,也确实得到了实际的好处。他们逐步有所进步,并涌现出成批的进步分子。这部分进步分子比较了解政策,能看清国家和自己的前途,靠拢党和政府,赞成社会主义,宣传社会主义,在推动整个民族资产阶级接受改造过程中,起着显著的积极作用。这种作用是共产党员和工人阶级中的积极分子起不了的。在民族资产阶级内部所发生的这种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分化,是1956年初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所以到来的另一个重要条件。正如1979年 6月15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所指出的,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胜利的取得,"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工人阶级执行了毛泽东同志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同时,资本家阶级中的进步分子和大多数人在接受改造方面也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


  这一切表明: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推进到一个更高阶段的客观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高潮,注定很快就要到来了。

  实行公私合营前的准备

  上述形势下,党中央为了抓住主要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在1955年10月 4日至11日党的七届六中(扩大)全会上,讨论关于加快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步伐,以适应农业合作化需要的问题。七届六中全会一结束,毛泽东就召集了两次重要会议,部署加快资本主义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

  1955年10月27日、29日,毛泽东邀请民主建国会、全国工商联的领导人陈叔通、李烛尘、胡子昂、胡厥文、荣毅仁等人和出席全国工商联会议的全体执行委员分别在颐年堂、怀仁堂举行座谈会。针对民族资产阶级大部分人既明知社会主义改造是大势所趋,社会主义道路不得不走,又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如何惴惴不安,犹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思想状况,毛泽东系统地阐明了中共的和平改造和赎买政策,殷切希望工商业者要安下心来,要认识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只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就有前途,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才可以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他指出:对共产主义这个问题,要讲开,要说穿,共产主义是好事情,没有什么可怕。资本主义私有制大大地妨碍全国的统筹兼顾,妨碍国家的富强,因为它是无政府性质的。当然,不是今天说了,明天就共产了,而是讲准备共产,要广泛宣传。他指出,现在的对资改造,实际上就是运用从前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过的赎买政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是采取1949年全部没收,一个钱不给,这个办法好呢?还是拖十五年、十八年,由工人阶级替他们生产一部分利润,而把整个阶级逐步转过来,这个办法好呢?这是两个方法:一个恶转,一个善转;一个强有力的转,一个和平的转。我们现在采取的这个方法,是经过许多的过渡步骤,经过许多的宣传教育,并且对资本家进行安排,应当说,这样的办法比较好。对资本家的安排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工作岗位,一个是政治地位,要统统地安排好。毛泽东又指出,在工商界里面,希望每一个大城市有几十个、几百个核心人物,这些人比其他的人要觉悟高一些,经过他们去教育其他的人。过去这几年,工商界已经有一些觉悟程度是比较高的,他们懂得国家的政策、方针。因此,我们觉得完全可以设想:经过工商联、民建会、各民主党派的工作,壮大这么一个队伍,全国有几千人。他还对李烛尘等人提出工商界也要掀起一个改造高潮的主张进行说服,说:不要搞一阵风,不要说是要共产了,引起一阵风,好象刮台风一样,那个不好,我们要有充分的准备,包括思想准备、宣传教育等许多工作在内,要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


  而不是一阵风,以免引起误会,招致可能的某些损失,我们要力求保障损失越少越好。

  所以,核心分子非常重要,因为有核心,就能有领导,就能达到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


  要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这样,就比较自然。这不是"听其自然"的那个"自然",而是讲,经过说服,经过教育,经过批评,克服许多困难而达到的"自然"。


  毛泽东的讲话,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怀疑和顾虑,有力地稳定了他们动荡不安的情绪,给他们以极大的鼓舞。他们说,毛主席的指示象太阳一样,照亮了全国工商业者前进的道路。李烛尘先生在10月29日那天会上当即表示,要积极推动民建会和工商联的会员搞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荣毅仁先生讲了荣家的发展史和父辈在旧社会办实业的坎坷经历,认为只有跟着共产党走,才有光明前途。在1955年11月间召开的全国工商联一届二次执行委员会议上,他们通过了《告全国工商界书》,号召全国工商业者认清前途,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坚定爱国守法的立场,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前途结合在一起。


  同年11月16日至24日,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代表会议,集中讨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会上陈云在分析了几年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很大进展的情况之后指出:"新的情况要求现存的资本主义工业的生产关系向着社会主义更进一步转变",提出了全面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六点规划。第一,对各行各业的生产进行全国范围的统筹安排。国营和私营之间,私营与私营之间,工业与手工业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今天与明天之间都需要统筹安排。


  必须统筹安排生产,否则,改造是无法进行的。第二,各行各业内部,必须有或大或小的改组,不改组就不能安排。改组的办法是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即按社会主义的原则来处理。第三,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这并不是哪个人空想出来的,而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这样做,不仅可以提高生产力,而且便于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在全行业公私合营时,对所有的资方实职人员应该全部安置,要给饭吃,工资一般地不降低。要尽可能使用资本家,不应该让有经营能力的资方实职人员坐"冷板凳"。第四,实行定息。定息就是把原来分给资本家的利润,改变以按照固定资产价值付给定额利息。实行定息以后,工厂的生产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变,国家对工厂的关系,资本家对工厂的关系,都改变了。定息就是保持私股在一定时期内的定额利润,而企业基本上由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来经营管理,这样,资本家得到了好处,我们得到了更大的好处。第五,组织专业公司。为了把几十万、几百万户的私营工商业组织起来纳入国家计划,为了安排生产、进行改组与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需要有专业公司。专业公司有经济任务,也有政治任务。它主要的任务是:管理加工订货,管理生产,指导技术改进,负责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职工和资本家进行教育。第六,全面规划,加强领导。要有生产规划和社会主义改造规划。要加强教育工作,要设立管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专门机构。全面实行这六点规划,就将使剩下未合营的大量分散、落后的私营企业纳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轨道,完全集中在国家的控制之下、社会主义的控制之下。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提出《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和民族资产阶级状况,总结了六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巨大成就和经验,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我党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联盟,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和赎买这一根本方针的重大意义,批判了党内在改造问题上的错误倾向,提出全党要加强领导,全面规划,争取在1957年底在一切主要行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战斗任务。


  《决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得到了与会全体同志的一致拥护。这次会议,对于统一党内的思想,有秩序地迅速推进我国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伟大变革,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上述几次会议、几项工作,对于促进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形成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

  在上述"跟中国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历史趋  


  势的发展基础上,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影响下,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会议精神和毛主席讲话的过程中。于1956年初终于迅速形成了全国规模的、波澜壮阔的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提前实现了资本主义所有制改造的基本完成。


  1956年初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是在首都北京开始的。1955年12月初,北京市委抓紧成立了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及各行各业公私合营工作委员会,训练了准备派到公私合营企业去当公方代表的干部。12日至16日,北京市委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和学习了中共中央的决议草案和毛主席的讲话,总结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改造的经验,确定了改造规划,接着向全市党团员传达了中央精神,向私营工商业企业中的职工宣传对资改造政策。市总工会专门召开了公私合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干部大会,布置全行业公私合营中的工会工作。市妇女联合会召开资本家家属座谈会,要求他们积极鼓励自己的亲属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北京市工商联于20日至28日召开执委扩大会议。会上,由殷玉昆副主委传达了毛主席的讲话,学习了陈云副总理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的几项具体指示,号召工商界努力学习,提高觉悟,用实际行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会议期间,北京市委召集市工商联常委33人进行座谈。市委第一书记彭真在会上针对资本家的思想情况作了报告,要求他们消除顾虑,积极走公私合营这条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会议以后,向全市广大工商业者大张旗鼓地广泛地传达了会议精神,广大工商业者受到极大鼓舞,认识到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和社会主义前途结合起来,才有出路。与此同时,北京市的棉布业、机制面粉业又先后批准了全行业公私合营。这对其他行业的资本家是个促进。所有这些,已形成了一个推动对资改造工业的群众运动。


  据北京市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12月间对588户资本家思想状况的调查报告,资本家积极要求公私合营的约占37%,能接受公私合营的约占58%,不肯接受或有严重抗拒行为的约占5%。自从1955年12月份以来,私营工商业纷纷申请公私合营,到了1956年新年,已进入高潮。1956年1月4日,以北京市工商联主委、同仁堂经理乐松生为首的全市327家国药店申请全行业公私合营。1月8日,连同国药业在内的20个行业、300多家商店一道被批准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那时,各区资本家和工人到处敲锣打鼓,燃放鞭炮,结队游行,仅1月9日、10日两天,就有5万多职工和2万多资方人员参加游行。


  大街小巷的私营工厂、商店,张灯结彩,纷纷挂上了"迎接公私合营"、"庆祝公私合营"的红幅,全市充满了欢庆节日的景象。


  针对这种急剧变化的形势,北京市委认为,"北京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已经到达顶点。全国资本家都已经卷入这个高潮,热烈地要求合营,极力表示他们接受改造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趁热打铁,过去那种由政府派下工作组,一行一业,分期分批实行公私合营的作法,已经不能与这种形势相适应了,而必须采取由资本家和工人自己组织起来,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进行公私合营的群众运动的办法。"1月10日,市人委召开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大会,宣布35个工业行业的3990户工厂和42个商业行业的13973户座商,共17963户全部被批准公私合营。北京成为走在高潮最前面,首先基本完成资本主义所有制变革的城市。与此同时,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推动下,北京市的郊区农民和全市手工业者也分别进入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月15日北京市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及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出席了大会。北京市市长彭真在讲话中宣布:"我们的首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对北京市全行业公私合营,中共中央作出了如下批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正在日益普遍地形成了一个广大的群众运动。全行业公私合营,不仅是私营企业中广大职工当前的迫切要求,也已经成为资本家在党的政策教育之下和职工推动之下的几乎普遍的愿望。从庆祝合营的爆竹声中和锣鼓声中我们可以听出群众要求加快社会主义改造步伐的脉搏。北京市委由于对群众的社会主义热情具有敏锐的感觉,因而及时地、正确地改变了自己的工作规划和常规的作法,采取了对申请合营的迅即宣布批准,先接过来再进行清产核资等工作的积极方针和办法,这是完全正确的和必要的。......至于各地的进行步骤和具体办法,应当由党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决定,不必、也不宜强求一致。"《人民日报》于1956年 1月26日发表了《在高潮最前面》的社论,肯定了北京市对资改造工作的经验,并且表示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经过几年来的实施,已经在各方面打下了巩固的基础,现在已经到了'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时候了。"北京市对资改造的决定性胜利,大大推动了其他城市的改造高潮。到元月底,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集中的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 7大城市及50多个中等城市都相继地实现了全市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在第一季度末,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各地基本上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通过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都纳入了公私合营等各种改造形式。1956年初,全国原有私营工业88000余户,职工131万人,总产值72亿6千6百万元,到年底,已有 99%户数、98.9%的职工及99.6%的总产值,实现了所有制的改造。在总户数中,有 1.12%转入地方国营工业,17.56%划归手工业改造,72.32%实行公私合营,8%归入其他改造形式(主要是转为公私合营商业)。全国原有私营商业 242.3万户,从业人员313.8万人,资本额84100万元,到年底,已有82.2%的户数、85.1%的从业人员、99.3%的资本额,实现了所有制的改造。在总户数中,有 6.1%转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4.9%实行不定息的公私合营,11%实行定息公私合营,35.6% 改造为合作商店,24%的改造为合作小组,私营饮食业有86%,服务业有77.6%实现了改造,私营轮船业和汽车运输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对公私合营的综合评价

  在1956年初公私合营高潮中,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取得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的决定性胜利,这是一次"有世界意义的伟大历史事变。"具体地说,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成就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提前基本上完成了和平变革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历史使命,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奠定了经济基础,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二、使民族资产阶级分子正处在由剥削者变为劳动者的转变过程中,为最后实现消灭阶级、改造人的战略方针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迅速而大幅度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据统计,1956年全国公私合营工业总产值达 191.1亿元,较1955年这些企业的总产值增加了 32%,1957年又比1956年增长8%,1956年全国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的零售总额较 1956年这些企业的零售总额增加了15%以上,1956年全国公私合营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比1955年提高了20-30%。


  在对资改造过程中,由于统筹兼顾方针的贯彻执行,不仅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而且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也获得同步发展。以各种经济成分的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来说,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从1949年的 9.5%上升为1956年的32.5%,社会主义工业从1949年的34.7%上升为1956年的67.5%,两者都是逐年上升的。与此同时,包括对资改造在内的三大改造,不仅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发展,而且也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从而大大提高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956年与1955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分别增加7.8%、11.4%与3.5%。


  综上所述,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这场涉及几亿人口的、大规模的、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中,我国不仅在经济上没有遭到破坏,避免了生产力下降的情况,而且通过社会主义经济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联系,通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充分利用这部分企业发展生产,活跃经济,积累资金,培训工人与干部,有力地壮大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和今后的一切进步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这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巨大成就。


  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不论在指导思想与实际工作中,都存在着一些缺点和错误,有的还比较严重,以致遗留了一些问题,造成不良的后果。


  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改造的要求过急,速度过快。1955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对资改造工作会议,针对当时的社会主义经济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取得决定性的优势地位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生产经营困难重重等情况,决定准备用两年的时间"在一切重要的行业中分别在各地区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在全国各地按行按业、分期分批地来进行。"


  在这以前不久,10月底的工商界代表人物的座谈会上,李烛尘等人曾提出工商界也要掀起一个对资改造高潮的主张。毛泽东对此曾表示不赞同,对李说:"你那样搞太厉害,你要求太急了。""要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要有秩序有步骤地来,不要搞乱了。"


  但是,在党内批判右倾保守的调子越来越高,各地农业合作化高潮一个接着一个到来的形势下,首都私营工商业的资本家与职工出于对实现社会主义的迫切要求,终于首先掀起了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面对这种形势,中共中央在作了郑重考虑以后,"改变了原定计划,在全国各地一次批准了私营工商业、手工业、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了适应当时的要求,这种改变是必要的。"这样,党和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提前两年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改造。这不能不说是步子迈得太大了,许多部门和地区的各项准备都很不足,仓促上马,组织指导工作没有跟上,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错误,在经济上、政治上都或多或少地造成了一些损失。


  二、党和政府改造手工业和小商贩的原则是逐步引导它们走合作化道路,同时还可适当保留一些个体经营。但由于大多数个体商业、个体手工业纷纷要求公私合营,认为不给他们定息、发固定工资是"共产党嫌贫爱富",又由于对资改造主管部门的不适当合并以及盲目追求改造的高级形式,因而造成合营、合作的面过宽,经销、代销、自营的面过窄的错误。1955年个体手工业者参加合作组织的人数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上升,其中相当多数既未经过合作小组,也未经供销合作社阶段,一跃而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不仅如此,在高潮中,还有占资本主义工业与个体手工业总户数的40%的48200多户,从业人员126000人的个体手工业进入公私合营。又据统计,1954年私营商业中有96.4%的户数是小商小贩,1.6%的户数雇工不满2人,只宜实行合作化或保留个体经营,但高潮的结果,在 242.2万户总数中,保留个体经营的仅占17.8%,而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占59.6%,转入国营、供销社及定息公私合营的占17.7%。


  由于改造的面过宽以及与资本家同样拿定息,使带进公私合营企业的大量的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被笼统称为"私方人员",被错当作资本家对待,后来又长期没有把他们区别出去。这就混淆了阶级界限,挫伤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给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后代造成许多不良影响。有些"三小"即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认为自己是"小鱼上大船","陪着资本家改造",有的人长期在企业里当"瞎子"、"聋子"和"哑巴",有的有技术也不愿施展,甚至不少人在后来的政治运


  动中受到歧视,有的还受过不应有的打击,吃了不少苦头。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中共中央批转统战部等部门提出的"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问题的请求报告"之后才得到解决。区别的结果是:全国参加公私合营的工商业者有86万人,区别为劳动者的有70万人,占80%强。


  三、对于相当大一部分资本家的使用和处理不当,影响了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在高潮中,为了改造资本家和把公私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搞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利用资本家的长处,安排好资本家的工作问题。陈云在党内外反复地强调指出:"不应该让有经营能力的资方实职人员坐'冷板凳',而要尽可能地使用他们",这是因为"资本家有本领","是因为他有知识,对我们有用处,对发展生产有好处。"


  他联系过去苏联出美元聘请美国专家的事例作了对比后说:"现在我们不需要出美元、洋房,资本家还敲锣打鼓来向我们要求工作,给他们工作就高兴,我们为什么不用他们?不用他们就是傻瓜,这不能说是懂政治。"但是,不少同志感到和资本家相处,"左了违反统战政策,右了丧失阶级立场",因此,在工作中对资本家是"敬而远之",宁"左"毋右,总是不信任,不使用,以致许多资本家普遍感到有职无权,"坐冷板凳",说"安排私方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不能充分发挥所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与这一点相联系的还有:在高潮中对于资本主义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一切有用东西,如精打细算,生产质量优良的名牌货,注意产供销信息,迅速适应市场需要等,不仅没有看作"民族遗产"加以保留,反而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否定了。


  所有这些,对发展经济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来说,都是损失。

  四、过分强调集中统一,经济改组盲目合并过多。针对我国私营工商业十分分散,中小型企业占优势的特点,在高潮中进行适当的经济改组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分,不能盲目进行。为此,党和政府规定了"大部不动,小部调整"及"大中小型企业相结合"等改组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不少地区还是进行了步子相当大的"裁并减合",发生了盲目合并过多的现象。据1957年 6月统计,全国在高潮中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中,经过生产改组,合并的约占半数以上,实行联合管理的只占三分之一,其中实行统一核算又占半数。在调整商业网方面,也有类似的问题。

  "总之,是并得过多,统一计算盈亏的单位太大。"结果,造成生产单调,经济特点丧失。不少商品花色品种减少,质量下降,商业网点不足,流通阻滞,给人民群众生产带来许多不便,不利于生产和流通。


  五、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中,由于对我国地区间社会经济很不平衡的状态不重视,在改造的要求和做法上,存在着"一刀切"的严重弊病,以致影响了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有些边远地区,经济本来就落后,工商业很不发达,基本上处于半自然经济状态,需要发展商品经济,需要多保留一些私营工商业,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改造得太彻底了。例如,广西由于在高潮中对不少地方,尤其是在农村初级市场的小商小贩排挤过多,而国营、合作社商业的工作跟不上,造成小商小贩经营不下去而失业,农民要卖的东西卖不出,要买的东西买不到,严重阻塞了城乡物资交流,加深了半自然经济的落后状态。这种现象在工商业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也有发生。据调查,浙江吴江县铜锣镇,过去以生产肥猪、烧酒出名,在1956年改造高潮中,因大搞商业国有化,市场贸易受到打击,有 200名经商的小业主和学徒无以为业,只好离镇外出,另谋出路。这样,影响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加上农业生产以粮为纲,搞单一经济,农民很少有商品拿到镇上出售,就更使小城镇加剧衰落,使农民生产萎缩,向自然经济倒退。


  1956年上半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在八大前后,以苏联为鉴戒,总结我国自己的经验,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八大的一系列决策,就是这些探索的积极成果。针对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中给我国经济体制带来的一些弊病,毛泽东、刘少奇、陈云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不怕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作为补充和比较者","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等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相应的方针、政策。这些方针、政策执行了很短的时间,及至1957年下半年反右派斗争开展以后,就因党的"左"倾错误而中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