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一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